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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住院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014-08-06 00:00:00 作者: 浏览:2550次

                                                   
一、门槛费:500元,多次住院,分次计算门槛费,不足门槛费的医药费用个人自付。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门槛费(除急、危、重外,原则上应首选基层医改医疗机构就诊),不足门槛费的医药费不予报销。我院为谯城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非即时结报医院,凡在我院住院患者出院后请到一楼农合科办理农合结算手续后请回参合地乡镇卫生院办理。
二、报销比例:
1、正常疾病(总费用扣除门槛费500元和不可报销的费用后)按75%报销;(报销材料: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住院病例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户口本或身份证)
2、住院分娩报销
(1)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报销500元。(报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住院总清单.住院发票.住院病例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
(2)住院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发生的医药费(扣除门槛费500元后)按40%报销,不再享受定额报销。(报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住院总清单.住院发票.住院病例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
(3)2014年出生但未随父母参合的新生儿,其住院医药费报销时单独核算,以其母亲(父亲)名义比照“分娩并发症”报销。(报销资料:出生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住院病例首页.出院小结)
3、住院期间使用的合作医疗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单次(项)特殊检查、治疗费用以及单次(项)特殊治疗性的国产材料费用按80%、进口材料按60%计入可报销费用。
三、谯城区以外的新农合患者在我院住院产生的费用请回到参合地乡镇卫生院报销,请带齐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
2.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发票
3.住院病例(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例首页.入院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
4.转诊证明
5.住院患者身份证.户口本
6.医疗证
备注:住院分娩患者请带上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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